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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对“灯具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3-09-08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提出的“完善由国家职业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构成的多层次、相互衔接的职业标准体系”意见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灯具设计师”等66个国家职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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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由人社部下达任务,在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及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的指导和支持下,由中国照明电器协会牵头起草制定,中山市松伟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光阳电器有限公司、旭宇光电(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以及照明相关高校、研究所和技师学院等参与标准编制。


公示截止日期为9月15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电子邮件至cetticdd@mohrss.gov.cn(邮件主题标明:国家职业标准公示反馈,同时请在邮件中标明建议人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此次同步征求意见的照明相关职业标准还有“照明工程施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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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的指导和支持下,201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增设了灯具设计师、灯具制造工和电光源制造工等三项照明相关职业,中国照协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灯具设计师”和“灯具制造工”等两项国家职业标准编写和教材编制等工作。协会还积极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的基础准备工作,目前已在上海、江苏、湖北、广州、中山等省市培育建设了照明行业职业能力培训及评价基地,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培训师资和考评人员队伍建设,为开展照明行业职业能力培训及评价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有关照明设计师、灯具设计师、灯具制造工等职业培训和职业能力评价工作,可联系:中国照协综合业务部,侯莎,邓茂林   010-65135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