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照协征集四项团标参编单位
发布时间:2023-08-09
为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任务要求,协同推进照明行业标准研制、技术研发及产业应用,以标准化工作更好的服务企业梯度培育工作,促进消费,根据《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经中国照明电器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拟立项《光触媒空气净化灯具技术规范》等四项团体标准。
1、《光触媒空气净化灯具技术规范》
由会员单位提出立项。带有空气净化功能的灯具已进入市场,为市场提供了更多品种的照明产品,其中可见光光触媒空气净化灯具相对成熟,但市场标准空缺,为促进光健康技术的应用,根据会员单位的立项申请要求,拟制定此标准。
2、《光环境体验中心评价规则》
(暂定名)
多个政府部门连续发文,扩大内需市场,重点提升家居消费。在《推进家居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中提到,鼓励企业建立消费者体验中心,鼓励智能家居体验馆、健康照明体验中心等新零售发展。为落实相关任务要求,引导消费者提高消费认知,促进照明消费市场,协会拟通过制定评价标准,培育、建设一批光体验中心,该标准的制定是开展上述工作的技术基础。
3、《照明行业统计分类导则》
(暂定名)
随着技术和市场的发展,照明产品的种类不断丰富,应用市场不断细分,照明产业链上下游不断延伸。为了更加科学、严谨、细致的开展行业统计工作,结合行业发展实际,拟制定该团体标准,科学界定各类照明产品和企业的行业统计范围,用于照明行业各类统计、调研、分析工作,并服务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等工作。
4、《学习工作用灯具质量分级规范》
(暂定名)
学习工作用灯作为青少年学习用品及成人工作用照明产品,消费者的需求量大,同时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但是目前市场集中度小,价格参差不齐,需要相关标准/规范来引导消费者选择合适的产品,特制定此标准。
团体标准可以快速响应市场创新的技术及产品需求,为新技术发展及质量提升提供技术支撑,填补现有标准空白,有机会被采纳为国家及行业标准,是国家及行业标准的积极储备。如有意向参与以上标准,或有团标立项的建议,均可联系中国照明电器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侯莎,邓茂林
电话:010-65135872
邮箱:hous@cali-ligh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