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关于征集2024年“上海市绿色智能家电家居消费补贴政策”参与的照明灯具企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0
为进一步释放本市绿色智能家电家居消费潜力,促进绿色智能家电家居以旧换新和节能减排,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将实施2024年度加力支持绿色智能家电家居消费补贴政策,在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和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现征集参与政策实施的照明灯具销售企业,具体公告如下:
一 报名条件
(一)依法在本市登记注册的从事绿色智能家电家居(照明灯具)销售的企业;
(二)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以旧换新等综合服务能力;
(三)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四)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推荐函;
(五)未被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 报名须知
报名企业入选后,须与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完成与服务机构的技术对接,上传政策适用的商品信息后正式实施。
在政策实施期间,入选企业须开具有效发票(13%增值税发票)。如提供延迟送货服务,自购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月。入选企业须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补贴政策采用资金预拨付与后拨相结合方式。
三 报名材料
(一)申请表(附件1);
(二)承诺书(附件2);
(三)营业执照和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印鉴材料;
(四)品牌授权推荐函(附件3) ;
(五)企业在沪直营门店目录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4);
(六)参与实施2024年“上海市绿色智能家电家居消费补贴政策”(照明灯具)适用商品报备表(附件5);
(七)企业风险防范方案(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撰写)。
相关材料以电子版本发给协会,待审核无误后,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柳营路125号1501室上海照明电器行业协会;
联系人:李丽 13917396650 (同微信)
任秋萍 13917080390
全套材料扫描后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shzm-1996@163.com。
申报工作截止日期:2024年10月24日前,逾期未送达不予受理。
四 名单公示
市商务委对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参与企业和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五、参与要求
企业应按照要求参与政策实施,配合做好营销宣传;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该企业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申请表.docx
附件2:参与企业承诺书.docx
附件3:品牌授权推荐函.docx
附件4:企业在沪直营门店目录表.xlsx
附件5:参与实施2024年“上海市绿色智能家电家居消费补贴政策”(照明灯具)适用商品报备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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